标题 | 2024年普洱市景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通告 | ||||||||||||||||||||||||||||||||||||||||||||||||||||||||||||||||||||||||||||||||||||||||||||||||||||||||||||||||||||||||||||||||||||||||||||||||||||||||||||||||||||||||||||||||||||||||||||||||||||||||||||||||||||||||||||||||||||||||||||||||||||||||||||||||||||||||||||||||||||||||||||||||||||||||||||||||||||||||||||||||||||||||||||||||||||||||||||||||||||||||||||
内容 | 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就近与划片”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依法规范招生原则。 (四)坚持保障入学权利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高中招生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录取初中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合计招生3820人。其中:景东一中计划招生660人,银生中学计划招生660人,海亮高级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景东职中计划招生150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特殊教育招生 招生范围:面向全县录取患中度听力障碍、中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自闭症等残障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 招生计划:学前教育10人,小学教育15人,初中教育1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三)初中招生 1.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招生范围: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原则,招收全县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面向城区4所小学招生937人,面向乡(镇)小学招生953人,合计189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附件4)。 2.乡(镇)初中学校招生 招生范围:录取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外),录取后若有学位的可以录取毗连区部分学生就读。 招生计划:景东县第四中学509人,文井镇者后中学136人,花山镇中学100人,大街镇中学188人,文龙镇中学200人,景东二中200人,安定镇中学148人,漫湾镇中学100人,曼等乡中学118人,大朝山东镇中学152人,大朝山东镇中学(文玉初中部)83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5)。 (四)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 招生范围:按户籍划片录取截至2024年5月10日前落户在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同时结合学位自主录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6)。 招生计划:景东县第一小学315人,景东县民族小学270人,景东县第三小学315人,景东县第四小学270人,合计计划招生1170人,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6)。 2.乡(镇)小学招生 招生范围:录取居住在行政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有剩余学位的可以录取毗邻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应录尽录的原则,计划招生2000人。 (五)学前教育招生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按照户籍划片录取截至2024年5月10日前落户在城区户籍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480人,其中:县幼儿园总园150人,县幼儿园南部区分园180人,锦屏镇幼儿园90人,锦屏镇幼儿园文黑分园6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 2.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根据审批学位录取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外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360人。其中:鸿飞幼儿园30人,育才幼儿园60人,华卓幼儿园60人,小神童幼儿园30人,卓越幼儿园120人,育童幼儿园6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 2.乡镇幼儿园 招生范围:录取居住在行政区域内3—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应入尽入的原则,计划招生1795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各学校(园)。 四、招生优待对象 (一)根据《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边境干部、高层次人才、支援(派驻)干部、见义勇为人员、新冠疫情援外工作人员、本校教职工、华侨(归侨)和港澳台人员等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单位驻地或常住地申请入读本县中小学校(园),可享受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经本人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教体部门,由县教育体育局复核后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园)。 (二)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属于县域内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大引强等项目且已入统的法人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园)。 (三)其他入学(园)的优待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籍管理 (一)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控制班学额,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 (二)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后,城区中学如需接收本集团外学生入学的,必须报请县教体局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学籍转接。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规定,原则上必须在辖区内完成义务教育。因特殊情况选择到县外学校就读的,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一项)缴费明细、监护人房产证、《居住证》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选择返回户籍地就读的必须提供户口册。 五、注意事项 (一)城区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同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园)进行报名,重复在多所学校(园)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无效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工作完成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园)。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2024年6月20日前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送县教体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本方案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如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3 城区初中面向县城片区招生计划表
附件4 城区初中面向乡(镇)招生计划表
附件5 乡(镇)中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6 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7 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来源:http://www.jingdong.gov.cn/info/3563/219823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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