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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刘晓明等5人(见附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7月30日至8月5日 监督电话:0758-2227049 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26060 附件: 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gdzq.hrss.gov.cn/html/5107z46374.html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