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9日。体检医院为景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为男:313元/人,女:318元/人。 二、体检安排 请考生根据体检日程安排(详见《2013年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体检日程安排表》),于当天上午7:50准时到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中报到,8:00开始体检。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正规照(小一寸)1张,在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体检中心当场填写公务员体检表和现场交费。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一)体检前期不得饮酒,不要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憋尿。 (二)体检对象为考生,体检中心将封闭管理,体检过程中严禁亲属和陪同人员进入体检中心。 (三)特别提示:考生不得带走体检表,必须将体检表交还体检中心。体检结束后,由州公务员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医院不接受体检考生的个人咨询。 (四)考生不得涂改体检表内容,医生若不慎填错须有医务科签章证明涂改有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五、十款处理。 四、毒检 毒检主要检测考生是否有吸食毒品。请考生按日程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13日、14日(上午8:00、下午15:00)到州公安局办公大楼前集合(景洪市景德路13号),统一到州禁毒支队进行毒检。(详见《2013年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体检日程安排表》)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州公安局另行通知。 六、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期间,考生须主动联系报考单位(报考州属单位及驻州省管单位的)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县市、乡镇单位的),办理调档案相关手续,填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进行考察工作。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特别提醒: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691-2123744 附件: 1、2013年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名单.xls 2、2013年西双版纳州考录公务员体检日程安排表8月5日.xls 8月6日.xls 8月7日.xls 8月8日.xls 8月9日.xls 3、招考单位联系电话列表.xls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2013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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