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武汉大学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认真做好化学学科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汉红、陈嵘 成 员:陈金毅、苏纯华、王营茹、董志兵 联系人:程然 18971593200 二、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资格要求 参加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分为四个环节: 诚信考核、体检、外国语测试、综合面试。 (一)资格审查及要求 时间:2017年4月8日14:00-14:30; 地点:武昌校区二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四楼会议室 具体要求: (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交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需另交加试费200元。 (二)专业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外国语测试。测试满分3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专业外语能力。 2、综合面试70分(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知识面、学术思想、科研潜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流芳校区校医院体检,体检费 35 元,由考生自理。空腹到校医院参加复试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及预录工作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国语测试占40%,面试占6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外国语测试成绩)。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5、4月8日下午14:30 武昌校区二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复试。 6、复试后注意查看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有异议必须在10日内提出申诉。 7、录取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外国语测试与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 专家组组长与成员: 负责人: 小组成员: 秘书: 面试时间:4月8日下午14:30 地点:武昌校区二教四楼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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