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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8号)和《关于印发〈赤峰市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2]40号)精神,现将有关体检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1、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0日。 2、体检报到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628室。 3、人员安排: ①第一批体检考生:报考阿旗、左旗、敖汉、 右旗、 林西 、克旗的考生,请于8月19日6时10分到指定地点报到(名单附后)。 ②第二批体检考生:报考翁旗、松山区、宁城县、元宝山区、市直单位的考生,请于8月20日6时10分到指定地点报到(名单附后)。 4具体要求: ①体检时考生要求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二寸证件照两张。 ②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③考生在体检前两天不要过度劳累,少饮酒、少吃油腻食物。 ④体检费3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 ⑤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报考旗县区的考生,考察工作由旗县区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要求8月31日之前完成。考察材料除装入个人档案外,还有报市人社局备案。 联系电话:0476--8332947 第一批名单如下: http://www.cfpta.cn/Info/InfoDetail.aspx?InfoId=1072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