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部公务员队伍结构,我部决定在全市的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市人才工作局机关公务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市人才工作局机关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人选5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在广州市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办理了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廉洁自律,适合从事人才工作; (三)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六)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8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中共党员,仪表端正,身体健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8月31日17:00止。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报资料后,市委组织部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3日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对人才工作和选调岗位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进入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我部公开选调证明及《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每一个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或考察。 (四)确定人选并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市委组织部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委组织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45 联系电话:(020)83104971、83104917 传真:(020)83104972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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