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桂林市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
内容 | 为做好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诸葛名华等8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3年9月3日至5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简章》要求,将报名材料以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各职位的招录机关(即各有招录职位的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 (1)经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报考人员的任职或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的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两委”成员的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由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9月6日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桂林党建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传真电话见广西选调生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直送或邮寄的请与招录职位的县区党委组织部联系。 附件:桂林市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guilindj.gov.cn:8090/listview.asp?id=42980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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