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基建行政处 处长 |
职位级别 |
正处级 |
直接上级 |
分管院领导 |
职位概述 |
负责完成全院基本建设和修缮的项目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房屋产权和使用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保卫;医疗保健;计划生育以及其他后勤各项工作。 |
职位职责 |
职 责描 述 |
责 任程 度 |
关键绩效指 标 |
1、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落实全院基建、行政后勤工作; |
分管责任 |
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的及时性、时效性和创新性;业务完成情况;部门内部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部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胜任工作能力;工作得到领导和员工的认可度 |
2、全面负责基建行政处工作 |
3、按照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做好对部门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教育和培养; |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职位权限 |
1、对全处工作进行决策管理2、组织开展全院基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
任职条件资格 |
任职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的廉政纪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2、具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改革精神和创新理念。 3、坚持原则,敢抓善管,为人正派,求真务实,有基建、行政、后勤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4、作风民主,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能够团结同志;善于学习,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任职资格:1、中共党员;2、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基建、行政、后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4、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二年,即2011年7月(含)以前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