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遵义仁怀市遴选部分行政事业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干部遴选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开遴选部分行政事业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程 雯 市政府办主任 王洪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 龙文奇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外侨办主任 周山荣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政府经研室主任 李 克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党务政务中心副主任 张小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云飞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 义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晓进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 芳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道明 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林富邦 市政府人防办副主任 冯文华 市政府办人秘科科长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行政事业干部6名(其中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技术人员1名、市政府金融办业务人员1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仁怀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网络管理技术人员需具备网络维护管理相应资质; 6.金融办业务人员为财政金融及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相应资质;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3个月)、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人秘科(市行政中心7楼)。 联系人:冯文华(电话:2235886)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如实填写《公开遴选部分行政事业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报名表》。 4.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网络管理技术人员面试占20%,实际操作占3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等基本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待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按遴选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遴选比例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综合协调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表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完毕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选用人员信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到政府办公室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办理调动 试用期满经遴选领导小组进行测评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测评不合格的回原单位上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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