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10月选调公务员职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调2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2名管理类或专业技术类职员,主要从事文秘、综合材料写作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参见《龙岗区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选调范围为全区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需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职员选调范围为全区事业单位在编职员,身份须是区内全额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或是通过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选聘并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财政核拨、自筹事业编制。 三、选调(选拔)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职员招聘管理和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录用规定的相应的基本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作风务实,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务员岗位要求现任副科(含副科)以下;职员岗位要求现任管理八级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符合所在单位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一)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深圳侨报》、龙岗区政府在线和龙岗诚信网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可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报名,需提交材料: (1)《龙岗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文凭验证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 (4)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职位提供)、职员聘用备案表(报考职员职位提供)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7)工作经验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10月1日)。 (8)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证明。 如通过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报名,需电话确认;如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的扫描件。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 3.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院1543办公室 报名邮箱:szlgjw@qq.com 传真号码:28909685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28909686。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取消相应职位的此次公开选调。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权重各50%)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专业功底、思维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等。 2.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龙岗区政府在线(www.lg.gov.cn)和龙岗诚信网网站上公布。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和龙岗诚信网网站上公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后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龙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任前公示 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后,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察局) 2013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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