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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3年10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2013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本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共8名(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于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1室报到,统一组织前往测评场地。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各位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一张二寸照片按时报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四)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参加测评。 (六)体能测评结束后公布结果。 联系电话:0937-6788971 嘉峪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gsjyg.lss.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522 嘉峪关市考录办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