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商丘市公务员遴选公告 |
内容 |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为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公务员6名。 二、遴选条件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各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省批准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科级以下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规定的条件;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硕士、法学类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7、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与市委政法委(含市综治办、市委防范办、市委维稳办、市政法纪工委、市法学会)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3年11月4日起在《商丘日报》、商丘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7日-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市行政中心2号楼2楼2201房间,联系电话:3288860。 3、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登陆商丘网自行下载《中共商丘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按表中要求填写。报名的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证明,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组成的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公开遴选。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务员素质要求的知识、政法理论与实践、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组织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先试用半年,暂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88860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中共商丘市委政法委 201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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