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巴南区2013年下半年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为区民宗侨办等33个单位面向区内公开遴选4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7名,职员18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遴选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报考区民宗侨办“文秘”及区政府办“法律事务管理”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和镇机关)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报考区文广新局“行政管理”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经审批从教育、卫生系统借用的人员,且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在借用期间可参加借入单位的遴选考试)。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镇街计生服务站报考人员还须征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满1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底。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即:生于1982年11月12日及以后的为30周岁及以下,生于1977年11月12日及以后的为35周岁以下,生于1972年11月12日及以后的为40周岁以下;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底。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父母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报考同一单位,只能录取1人。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未满1年的;其余考生在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单位、分职(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8:0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位表中的相关要求,也要写入证明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报考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知识”,满分100分。 参考范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复习资料重庆出版集团《综合基础知识》第四编《公文写作》。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遴选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遴选名额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如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岗)位1名招录指标,但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须达到当天考生所在面试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除区政府办公室“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外,其余考生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 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区政府办公室“法律事务管理”岗位考生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总成绩考生可登录巴南人事人才网(www.cqbnrc.com)查询。 (四)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当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进入考察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均进入考察,如考察合格,则根据考察情况由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人员。 本次遴选,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遴选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如参加区内遴选的报考人员无故缺考,则该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组织的遴选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66233928,023-66291676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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