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满足1A或4B及以上。 2、中学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中学阶段获得地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中学阶段获得发明创造专利。 5、中学阶段获得地市级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6、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或艺术考级达十级。 经对报考我校并向我校提出申请的考生逐一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上述符合可免文化测试政策的考生(第四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4日。如有疑义可致电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4-87697000;0514-87697009。具体考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生号 |
毕业中学名称 |
免测类型 |
免测条件 |
证明材料 |
383 |
徐禧雯 |
17321012670197 |
江都区邵伯中学 |
体艺特长生 |
6 |
古筝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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