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2013年面向全县遴选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共1个。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经面向社会公开考录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高县在编在职的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月4日,报名地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 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双面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文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13日,地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科:理论知识(《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时事政治)与命题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文字功底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为40分,命题写作为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12月14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参加面试的人员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党政网、三江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及录用文件。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四)体检 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拟选用人员在党政网、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 考察、体检、公示任一环节未通过的,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中试用期内人员待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365479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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