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4名 (二)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科副科长(副科职)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需具有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科员职位选调条件 1.具有广东省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 3.年龄28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金融局资本市场科副科长选调条件 1.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并担任副科长或以上职位。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经济金融业务管理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7号楼701室李珍同志收。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如有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请提供。 (二)资格审查:我办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由市府办组织到考察对象原单位,通过个别座谈、组织鉴定、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经市府办党组同意,报市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3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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