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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全市(除公、检、法系统以外)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 公务员初任培训采用全脱产学习的方式,以课堂讲授公共科目为主,辅以交流、研讨、宣誓等活动,使学员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辅导、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酒泉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依法行政、公务礼仪、廉政教育等。 四、培训时间 根据初任培训工作要求和我市公务员录用工作实际,共培训3天时间,2013年12月18日—20日。 五、培训地点 酒泉市委党校礼堂。 六、有关事项 1、所有培训对象请于2013年12月17日8:30—18:00到酒泉市委党校报到,报到地点:酒泉市委党校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250元,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2、需要食、宿的学员由市委党校统一安排,住宿标准为每床40元,标准间;餐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早餐标准10元,午餐和晚餐标准为35元; 3、初任培训是公务员重要的法定培训任务,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参训人员高度重视初任培训工作,按时报到,积极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炳江13389371527 雷晓红13993716462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