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旅游管理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旅游管理系主任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素养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旅游管理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旅游景点介绍和问答两部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7分钟。
 1.旅游景点介绍(时间:4分钟)
 考生自行选取国内任一景点进行介绍。
 2.问答(时间:3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采用提问口答的方式,问题分必答题和选答题两种。必答题由专家评委根据考生景点介绍的内容现场提问;选答题采用3选1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对旅游业的基本常识的理解与应用。
 四、考核程序
 1.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抽签时间:13:00-13:20
 2.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13:30-18:00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满分150分,其中旅游景点介绍100分,问答50分。
 1. 旅游景点介绍(100分)
 主要从讲解内容、讲解技巧、导游服务规范、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核赋分。
 2.问答(50分)
 主要从考生是否对本专业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热爱本专业,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并有一定的学习目标或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赋分。
 六、成绩确定
 专家评委对每位考生的专业适应性测试分别进行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成绩统计员当场统计分值。
 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素养考核最终得分。如最高分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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