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夏季单独招生保险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
内容 | 保险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夏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会计学院院长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保险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夏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为6分钟/考生,采取问答的形式进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三个方面。职业意识主要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的认知和态度,包括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该专业的匹配程度;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该专业所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理逻辑思维能力、形态知觉能力、资料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品德修养的专业适应性;职业技术素养主要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的理解、认识、诚信意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自我介绍(3分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介绍,主要介绍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该专业的匹配程度。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理逻辑思维能力、形态知觉能力、资料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品德修养的专业适应性。 2.现场答题(3分钟) 考生现场随机抽出一题,即时回答。题目包括考生对该专业的理解、认识、诚信意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 备注:考生在整个考核过程中不得涉及个人姓名、毕业学校等信息。 四、考核程序 考核主要程序:现场抽签、测试。考生凭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现场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号,逐一进行测试。 1.考核时间:4月15日 13:00-18:00 2.考核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南校区综合楼。具体安排见4月14日公示。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满分150分,其中,自我介绍100分,现场答题测试50分,两部分合并计分。 六、成绩确定 专家评委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考核,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成绩统计员当场统计分值。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分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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