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人员失误,江山市招考计划中个别职位资格条件有误,现已更正。现将更正内容通知如下(以最后公布的计划为准):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更正内容 |  
| 江山市峡口镇人民政府 | 工作人员1 | 所学专业要求原为“法律、法学类”,更正为“法学类,司法助理、法律事务” |  
|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 安全管理 | 所学专业要求原为“法律、法学类”,更正为“法学类,司法助理、法律事务” |  
|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 宣传 | 所学专业要求原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更正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文秘” |  衢州市公务员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