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湖南省会同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范围、学历及其他条件 1、本县范围内通过公开招考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人员,试用期满且已转正。 2、性别:男性。 3、年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高要求:1.68米以上。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3月18日止。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四楼)(联系人:钟志林、于毅萍,联系电话:8857122、13874534122) 3、报名要求: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经审查合格者填写《会同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分值100分。 2、笔试地点: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必须达标。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与考核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及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综合成绩合成 政审及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政审与考核占1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选调 对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公安局确定选调人选,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 会同县公安局 201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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