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天编〔2013〕56号)文件精神,成立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参公待遇。根据新组建的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具体岗位 综合科(1人)工作职责:负责文秘、会务、调研、日常考勤、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征收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定期编发房屋征收工作简报;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政策法规科(1人)工作职责:负责有关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培训;负责房屋征收决定的作出,并发布公告;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依法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出补偿决定;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依法拟定房屋征收各类协议文本以及行政法律文书范本。 三、选调条件 (一)综合科选调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政策法规科选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四)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五)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选调)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文字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等相关材料,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房屋征收办和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由市房屋征收办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核,邀请市纪委、市人社局全程监督。 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房屋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依次替补其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m12333.gov.cn/)上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一经上岗享受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市人社局报名电话:0728-5223449; 2、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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