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上海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且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4月12日至13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凡未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我局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招录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人员招募”专栏查阅),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水笔和体检费(男性400元,女性450元,费用自理)。 四、友情提醒 (一)体检将分批进行,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及具体时间。 (二)体检前应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中午及下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7时后勿进食)。 (三)体检当场若须做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医院按所检项目另予收费。 (四)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2014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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