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芜湖市南陵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2名,限男性;效能办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含保留副科级待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南陵县纪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25日。报名联系电话为6817951。 2、资格审查。经县纪委、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超过3:1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各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合成总成绩。 5、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6、研究决定 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进入考察未被选调的,予以保留选调资格一年。在此期间,其他县直机关单位需要选调公务员的,可以直接进行考察,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南陵政府网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宜 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3-6825606(县委组织部)、681795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3-6823081(县监察局) 中共南陵县纪委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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