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通告 |
内容 | 中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和是否入围体检情况 请考生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中山页面(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lc=442000&rnd=.7423365)查阅。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30 日上午7点至7点30分,到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孙文公园南侧)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报到。 三、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表(见附件,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好个人填写的内容并贴上照片)到报到地点,抽签确定具体体检医院。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费由招录单位承担。 (五)空腹 (体检后医院有早餐点心提供)。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六)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和我局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招录机关或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九)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需要个人填写的信息。 (十)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抽签后由我局统一派车送到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832944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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