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竞争性选拔市直小学副校长通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向全市小学竞争性选拔莆田市市直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莆田市实验小学副校长和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各1名(副科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中心小学和县区级及以上城区小学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莆田市实验小学和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现任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 (二)报名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现职满两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现聘为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2010—2013年三个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报名的。 三、组织报名工作 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有关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自愿踊跃参加报名的同志要积极支持。参加报名的同志在征得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携带相关材料(竞选设定的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及报名表于2014年5月5日——5月9日到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报名(市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439室)。联系电话:0594-2684682。 四、选拔步骤与程序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按照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到10:1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按照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只限定报考一个职位; 2、莆田市实验小学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只能报考莆田市实验小学副校长职位,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只能报考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职位; 3、因受教师职务岗位职数限制,被录用的副校长人选属于外校的,教师职务按“小学高级十级”聘任;属于本校的,教师职务原职级聘任保留不变。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竞争性选拔莆田市市直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具体领导和解释工作。 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于2014年5月5日正式开始,在选拔过程中,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4-2684683。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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