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庆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现就安庆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人选是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的。 宿松县各职位的资格复审委托安庆市组织实施。后续环节信息也将与安庆市各职位一同公布。 2、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4年5月21日10:00—16:00,地点定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非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在6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5月30日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招考职位有职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同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费用每人55元,体能测评合格考生面试费用每人70元。非警察职位面试费用每人70元。 特此通知。 安庆市公务员考录办 201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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