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上海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第二轮面试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轮工作的有关要求,凡第二轮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考生报到时间为7时30分。 (二)面试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东门,路线图附后)。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所有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笔试准考证,以及准考证复印件1张; 4、大学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携带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以及就业推荐表)。 5、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整个校区)后一律不得使用手机。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四、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参加面试,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1、接送地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3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2、发车时间:上午7时至7时30分。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三)陪同人员、非考务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驾车赴考场的,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指定区域。 五、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面试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以免耽误面试。 (二)因考生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适当自备点心,切勿空腹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信息。 201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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