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六盘水市信访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名(其中参公人员5名、事业人员3名)。 一、遴选职位 遴选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六盘水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六盘水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名,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联合接访中心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一)参公人员遴选范围:六盘水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事业人员遴选范围:六盘水市各级党政群机关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 (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五)尚在试用期内的; (六)其他不符合遴选要求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填写《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参加参公人员遴选的还需持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于2014年7月14日至18日在工作时间内到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办公室报名。地址:人民西路(六盘水动物园向西300米)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办公楼三楼307室,联系电话:8205298,8206104。 (二)审核。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通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若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之比达不到3:1,则相应缩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计划。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笔试。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中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与拟遴选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以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为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法精确到百分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与拟遴选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及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数进行考察。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数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试用。体检合格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到市信访局试用3个月。 (八)考核。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拟遴选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批。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12380;市信访局监督电话:8205056。 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 六盘水市信访局 2014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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