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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于7月5日结束,两个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调整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报名条件调整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须为常宁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3、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 4、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5、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为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或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具有法律、财会类高级技术职称的笔试加10分。 8、身体健康。 三、补充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20日。 四、选调原则、选调程序不变。 特此公告(本公告由常宁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常宁市纪委 201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