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
内容 | 一、成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政策的必要解释和争议问题的处理: 组长:周红军 成员:姜桂元 周广林 余长春 班帅 李叶青 秘书:张瑛媛 二、成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组长:姜桂元 成员:张瑛媛 李宇明 温洋洋 三、体检:必须参加2017年4月27日学校组织的体检,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和校医院主页通知。抽血时间:上午8:00-8:30 (空腹),其他项目体检时间: 9:00---11:00,过时不候。学生必须先体检,然后才能参加复试,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所有参加博士复试的学生请于4月26日下午14:00~16:00首先到新能源研究院完成资格审查,领取研究院盖章后的体检表,然后于当日下午14:00~16:30到校医院一层收费处缴体检费100元/人,领取体检化验单,若是本校应届毕业生同时领取体检表。具体体检事项见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的体检通知。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570.htm 四、复试资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博士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资格规定为:
复试比例控制最高120%。符合复试要求的学生名单将在4月21日前在新能源研究院主页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6日14:00~16: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新综合楼A406办公室。 六、复试小组。按照学生报考的导师所在的学科,新能源研究院共组织1个复试小组,由5名教授组成,且其中博士导师不少于3名。
备注:博士研究生总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公开招考生以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委培或定向)数。 七、复试时间:4月28日下午15:00-17:00。 复试地点:新综合楼A403会议室。 八、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学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政治思想道德考核等。重点考察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九、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察重点为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对专业前沿的知识面,以附加分的形式体现,包括考生发表论文、科技成果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该部分成果以附加分的形式计入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 10分(有证书)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8分(有证书) 局级科技成果奖 5分(有证书) SCI、EI收录论文 5分/篇(第一作者且有检索证明); 发明专利 5分/项 (第一发明人) 以上积分可以累加,但附加分最高为10分。 十、初试成绩 统考生: 初试成绩= 英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 +专业课程1成绩×30% + 专业课程2成绩×30%; 硕博连读生: 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用以下办法进行折算: 初试成绩=50+(专业总人数-本人专业综合测评名次(1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第一学期智力排名计))/(专业总人数-1)×50; 十一、复试成绩 外国语面试成绩=全体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外国语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权重相同)。 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全体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权重相同)。 复试成绩=外国语成绩×5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50%。 十二、考生最终总成绩 考生最终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 附加分。 十三、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被任何导师录取: 1.未达到研究院规定的分数线或者复试资格规定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成绩合格但在指标范围内没有导师接受者; 录取原则: 1.总成绩靠前且达到本复试小组给定的招生指标内的学生具有被录取资格,其它学生暂不具有录取资格; 2.所有导师和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3.如果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没有被报考的导师录取,而且不同意调剂导师,则失去被录取资格; 4.录取资格有空位后总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依次递补获得被录取资格,导师与递补考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5.为了充分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导师可根据本人的招生指标在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中,从报考本人的学生中(可以不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自主决定招收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录取报考其它导师的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导师也有放弃录取学生的权利。 面试成绩初步定于5月5号下午17点前在新能源研究院主页显著位置公示,学生请及时查阅。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会在5月3日下午17点之前通知考生本人。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应届生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能够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各类专项招生计划---主要指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请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http://www.cup.edu.cn/graduate/info/143353.htm中有关条款执行。 十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新能源研究院接待电话:89739070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十六、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研究院博士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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