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漳州市遴选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此次遴选到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01职位:市纪委信息技术中心职员3名; 02职位: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职员3名。 二、遴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2、各县(市、区)和市直(含省直在漳,下同)机关、参公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下同)。 3、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9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政治思想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公文写作经验;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6:00。请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负责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遴选。 推荐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党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文字写作材料,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邮寄或送交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被推荐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O%和3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遴选人选 市纪委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 拟遴选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市纪委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中共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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