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14年公务员遴选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公务员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务员遴选专业测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参加我办专业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二、现场复核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工作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合格后,考生可以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现场复核时间地点:考生请于7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前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715房间提交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逾期未进行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三、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2、面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30日(星期三)上午,开始时间8:30。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0%、15%、3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3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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