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资阳市2014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市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公告 | ||||||||||||||||||
内容 |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之规定,现将市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2014年上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级机关和公安机关进入体检123人,2人放弃,参加体检的121人体检结果合格。 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8:30到资阳市人民政府大门口(资阳市雁江区广厦路9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费约400元,由医院按实际收取。 5、联系电话: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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