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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作锟同志拟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大田县城建监察大队杨作锟同志(2012年8月考录大田县城建监察大队科员)拟交流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机关,现对其进行交流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公务员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8-7222191 0598-7267095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来信投寄:大田县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股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