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区、市招考办,全市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在对申请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查,现对2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5月3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各区、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85786211,办公地址: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1.青岛市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公示名单(二) 特殊考生类型:加分或降分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17370283110450 |
庞超 |
男 |
山东省平度第一中学 |
华侨子女 |
特殊考生类型:优先录取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17370281150109 |
于田玥 |
女 |
山东省胶州市第一中学 |
一级残疾军人子女 |
2.各区、市招考办电话及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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