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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市2015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生如何管理? 答:选调生培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制。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每两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并设立个人成长档案。对考核优秀的选调生,可纳入上海市青年管理英才开发计划选拔培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 (2)本人不愿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3)公务员年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5)其他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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