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西省气象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3月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邮件确认:电话确认请拨打0791-88855406。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jxlszzc@163.com,电子邮件只需按格式填写主题:“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确认参加面试”。 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报到后进行,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11日开始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9号江西省气象局六楼会议室 交通路线:南昌火车站搭乘2路(外线)、10路车到八一广场北或八一广场下车,往省政府大院方向走200米左右即到省气象局大楼;也可搭乘出租车到省政府大院省气象局下车。 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测内容及要求。 1、体检方式:等额体检。 2、体检时间:2015年3月12日(考生体检费用需自理)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1天避免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及饮酒,清淡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联系人: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朱志成 联系电话:0791-88855406 江西省气象局 2015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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