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员 |
0901305001 |
刘静洁 |
305115212519 |
120.70 | 请以上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3月6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理木路80号人事教育处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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