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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全区招商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从事对外招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1、选调范围: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选调计划:共选调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品行良好,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     2、热爱招商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3、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公共关系能力等;     4、能够长期在外开展招商工作,每月不低于20天;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选调形式     1、个人自荐。凡有意参与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拦。     2、单位推荐。各单位应积极推荐本单位内适合招商引资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区招商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个人自荐,由本人填写《鼓楼区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可报名。     (二)考 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 示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鼓楼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区人保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五、待 遇     1、选调的招商人员原职级及工资待遇不变。     2、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由使用单位对招商人员进行考察,对不适合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仍回原单位,按参加选调前单位岗位职级安排工作。     3、选调的招商人员时间期限不少于2年,期满可继续从事招商工作。     4、招商人员在外出招商期间,按照公务出行、住宿、用餐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5、区招商服务中心对选调的招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招商人员,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科员级优先提拔使用,符合身份转换的优先安排。     联系人:钮爱军     报名电话:87636915     报名地点:区政府917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