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浙江公务员招考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
内容 | 问:2015年浙江公务员招考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答: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不限生源和户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士学历、学位,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研究生的职位。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应在2015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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