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 |
贵安新区 规划建设 管理局 |
行政机关 |
0851- 88900601 |
总建筑师 |
02 |
1.负责项目建筑设计的技术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设计院及其他配套单位的设计方案和意见; 3.负责规划方案设计及城市设计、公共建筑及住宅区方案设计; 4.负责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全区生产过程严格遵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程序; 5.负责追踪国内外最新技术发展,掌握和了解建筑设计技术发展动态,制定科研与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 6.主持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施工图的编制等; 7.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3年 |
35 万元 |
1人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学专业 |
1.45周岁及以下; 2.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甲级建筑设计院工作经历; 4.独立组织过重大建筑项目的设计工作; 5.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具有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