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公示的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4个职位共确定18名面试人员(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面试时间: 1、救灾岗位:2015年6月1日上午8:30时。 2、文秘、社会事务、安置岗位:2015年6月1日下午14:30时。 (二)面试地点: 考场:省民政厅6号楼3楼第3会议室; 候考室:省民政厅6号楼3楼第6会议室; 休息室:省民政厅6号楼3楼第2会议室。 (三)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程序和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时未能到达面试地点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面试人员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一个职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 (三)进入面试人员如放弃面试资格,请于5月28日12:00时前向云南省民政厅人事处书面说明情况。因面试人员放弃资格致使遴选职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前,请面试人员提交《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重点是工作业绩部分)。 咨询电话:0871—65731330(省民政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63525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65731403(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云南省民政厅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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