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黔西南州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已全部结束,现将拟录用人员(第二批)公示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考察结果 |
备注 |
1 |
10123023530 |
刘国美 |
090125 兴仁县司法局 |
06巴铃镇司法所助理员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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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123027214 |
李旭阳 |
090133 晴隆县财政局 |
01经济建设股工作人员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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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123026613 |
谭枭潇 |
090143 普安县司法局 |
08地瓜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
合格 |
| 公示期七天(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疑义,请致电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qxnrsj.gov.cn/ywzn/rsrc/gwygl/2015-09-25/5058.html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