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科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市内外在职在编公务员,要求现任科员职务,并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在县区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本岗。 7.符合本公告及《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下的;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公告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hrss.gov.cn/)、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http://www.szgm.gov.cn/publish/zzrsj/index.html)网站发布,公告期为10天。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办公楼210室。 2.邮件报名: 请报考者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zhjie@126.com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0755-29099116;联系人:陈先生。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其中,市外公务员拟考察人选提前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考察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我局研究任职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公布选调结果 在以上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0月21日。 (二)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从调入本市后的起薪之日起按本市有关规定缴交。 (三)本公告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211652;0755-29099116。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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