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黄石市妇联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和《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妇联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1、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其它不宜办理人事手续的。 三、遴选方法和步骤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11月6日(节假日和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妇联(团城山市委院内市人大政协大楼307,联系电话:6368205)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选调生录用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市妇联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 4、组织考试。市妇联组织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根据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市妇联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录用者进入市妇联工作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中共黄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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