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工程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两年以上从事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0月23日),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结构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交通大厦1506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联系人:杨海丰,联系电话:0515-88886709 。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填写《盐城市交通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由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同分时加试)确定考察人选。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拟选调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3、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选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0515-88886709(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八、回避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人社局监察室、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886802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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