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区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规定,体检人选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计算后,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本次公招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公布表》。 二、体检的有关事宜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一张二寸的免冠近照及体检费到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卫计委一楼103室)集中参加体检。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3-41407799 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5日 附件:璧山区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bs.cq.gov.cn/bszf_Content/2015-10/25/content_3981742.htm
| 招录职位 |
体检人员姓名 |
所学专业 |
总成绩 |
名次 |
| 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1 |
尚红圃 |
法律硕士 |
75.35 |
1 |
| 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2 |
杜明芳 |
法学 |
75.48 |
1 |
| 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财务管理 |
周文华 |
金融学 |
76.79 |
1 |
| 璧山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森林病虫防治 |
谭春阳 |
森林经理学 |
68.07 |
1 |
| 璧山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艺宣传 |
邓延庆 |
戏剧与影视学 |
72.66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