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恩施州利川市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2015年恩施州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利川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利川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岗)位计划 此次共遴选10名工作人员,凡符合职(岗)位遴选范围、资格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市扶贫开发办遴选范围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已满基层服务年限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2.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 3.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年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6.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8∶3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遴选职(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证明(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 2. 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张双面打印)。 3.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职(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后弃权不参加考试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考试和考察(核) (一)市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等。遴选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扶贫开发办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 2.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3.考察(核)。 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核)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报名未达到1:3比例的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能纳入考察(核)范围,均低于60分则取消职(岗)位遴选计划。 考察(核)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办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核)组成员不得少于2名,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察(核)报告。考察(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同一遴选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 (二)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考试只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等。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人社局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 2.考核。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报名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能纳入考核范围,均低于60分则取消岗位遴选计划。 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2名,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核报告。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同一遴选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周六)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11月9日后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4.阅卷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察(核)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社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因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的,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岗)位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面试、考察(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二)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0718-7285806),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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