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宁波余姚市梨洲街道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我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指标 园区管理职位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我市乡镇(街道)公务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公务员转任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6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5年以上的农村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3年以上的乡镇(街道)城建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11月1日);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梨洲街道办事处(蓝达路1号)组织办304室(62766038)。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梨洲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全部材料需一次性提供,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核合格,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5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确定笔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因放弃笔试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 1、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1次加2分; 2、2010年以来获市级以上综合性先进个人等荣誉每1次加1分; 3、进行政事业单位以来担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加2分,担任中层正职职务的加4分; 以上加分合计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加分)*50%。 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不足5:1的,不再进行笔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与加分*50%之和计算。 (三)考察 选调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转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梨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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